音乐(音乐学)博士
编辑时间:2024-08-18 来源:
在你的研究、创造和教学中,检查和扩展音乐学的传统界限。
项目描述
音乐学博士课程侧重于历史背景下的声音和音乐的学术研究,作为社会文化文物和行为的音乐传统,以及表演。这些领域是通过对流派、风格、形式、表演和听力练习、乐器、空间、哲学、音乐基础设施和地理位置的调查来接近的。
教职员工包括Sabine Feisst, Dave Fossum, Kay Norton, Catherine Saucier, Peter Schmelz, Ted Solis, Christi Jay Wells和教职员工Bliss Little。他们是专门研究西方和非西方音乐的主要学者,特别是美洲和东欧(俄罗斯,乌克兰,苏联)的传统音乐以及中东,中亚,拉丁美洲和印度尼西亚的音乐。学生可以学习各种主题,包括中世纪音乐文化、漫长的十九世纪、爵士乐、流行文化中的音乐、音乐现代主义和实验主义、知识产权法、文化政策、即兴创作、声音研究、生态音乐学、舞蹈和体现,以及音乐在幸福中的作用。
课程包括史学、应用音乐学、方法论和教育学。鼓励与音乐,舞蹈和戏剧学院的学者和艺术家(例如,工作室教授,音乐理论家或作曲家),赫伯格设计与艺术学院(例如,设计或舞蹈教师)以及大学各学院和研究所的教师(例如,语言,地区或文化专家)进行跨学科研究。
学习计划是由学生和教师一起设计的,以支持个性化的研究轨迹。由音乐学博士课程的学生进行的研究旨在检查和询问音乐学学科,并通过挑战方法和学科界限来扩展音乐奖学金的传统界限。该课程以一篇论文结束。